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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国有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9-24

 

辽国资〔200721

  

各市国资委、省属企业、中直驻辽宁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对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为高层次人才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实践中创新创业搭建有效平台,我省将建设辽宁省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辽宁省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007]3号)要求和部署,省国资委将负责国有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库建设简要情况

辽宁省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库建设由省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承建部门分工负责,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应用平台的原则协同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库建设主要包括信息资源系统、应用系统和运行保障体系三个方面的内容。信息资源系统主要包括高层次党政管理人才信息库、高级专家信息库、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等五大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将收录国有大型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及民营科技企业董事会、经营班子、党委班子领导成员的各类信息,由省国资委和省中小企业厅负责建立和管理,其中国资委负责国有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辽宁省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库建设工程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建设从20071月至20076月,共分三个阶段;二期工程从20077月至20086月。

二、国有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建设管理与分工

1、国有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的建设。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建设由省国资委负责,各市国资委及省属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分步进行。为加强领导,扎实做好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国资委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了国有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具体负责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2、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录入范围及分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录入企业主要包括:

1)省属大型一、二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才信息由企业收集提供,省国资委负责审核与录入。

2)各市属大型一、二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才信息由企业收集提供,市国资委负责审核与录入,报省国资委汇总。

3)中直驻辽宁企业大型一、二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才信息由企业收集提供,省国资委负责审核与录入。

三、对信息资源库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要求

1、各市国资委及中直、省属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保证信息资源库建设的顺利进行。

2、近期,省委组织部将对信息资源库应用软件的使用进行集中培训,届时省国资委将组织各市国资委参加这次统一培训,请做好参加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3、请各市国资委、相关企业于413日前,将《辽宁省国有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建设负责人信息反馈表》报回省国资委(请各市国资委将录入企业名单一并报送)。

    联系人:黄俊辉   024—26900315  86903533(传真)

      E—maillngzwqgc@163.com

 

 

       (因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采集表未定稿,待省委组织部确定后到省国资委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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